窗框和窗扇框架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或优质硬杂木材制造,窗扇有嵌有满足耐火极限要求的防火玻璃和五金件、附件等组成。其耐火完整性、奶和隔热性达到国家标准GB16809-2008要求。具有采光和隔离、阻止火势蔓延功能,可分为:钢制、木质、钢木复合、固定式、活动式等。
防火窗耐火极限为:甲级窗不低于1.5小时,乙级窗不低于1小时,丙级窗不低于0.5小时。
技术要求:
材料与配件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或木框架。
(2)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其选材标准符合GB12955《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条的规定。
(3)木框架与压条其选材料标准应符合GB14101《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1条的规定。
(4)钢、木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7)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